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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劳动仲裁指引(广东版)(2022年11月10日)

劳动仲裁办理指引

疫情期间,“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已开通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通过非接触即时沟通的方式,快速受理劳动人事争议,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关于疫情期间实行仲裁案件在线审理的公告

各位办事群众、案件当事人:

当前,省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聚集的态势反复,形势复杂严峻。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2〕73号)精神,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本院近期调解仲裁开庭等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争议当事人优先使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递交调解仲裁申请,我院会及时通过电话调解、在线视频调解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提供异地化解纠纷服务,减少出行往返次数。

二、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11月10日之后开庭、质证等仲裁活动全部改成线上进行,我院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上述事项安排。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拟于近期到我院现场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

四、调解仲裁立案及庭审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省仲裁院访客现场核验“双码”(行程码、地址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和体温测量进入劳动大厦。对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访客实施禁止进入劳动大厦各办公区域措施。

五、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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