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以下单位和个人可提名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的候选者:
市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
在深圳市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备提名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奖项主要完成人,或者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较高社会知名度且有开展科技奖励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企业、学会、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
提名者资格及获取方式详见《2022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提名单位、提名人资格及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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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提名单位、提名人资格及操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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