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申报书;
(二)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所签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承诺书》,确保其营业执照信息、上年度完税情况等事项真实无误;
(四)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推荐材料、项目研究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选择提交);
(五)合作协议文件(深圳市外研究机构作为合作单位的应当提交)。
以上材料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按我委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将申报单位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上传电子扫描版申请附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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