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信息和上年度完税情况事项真实无误的承诺书;
(三)获奖证书(含完成单位);
(四)获奖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上传电子扫描版申请附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完成提交后,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奖励,并将申请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情节轻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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