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工作成效
(一)面向长远发展,加强科技创新系统谋划
一是高标准编制《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描绘我市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作战蓝图”;围绕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印发提升“五力”,打造“五地”实施方案,提出30条硬举措。二是统筹考虑全市产业链、创新链现有布局和未来经济高质量需要,编制我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计划(2022-2025)及形成“五个一”工作体系。三是高标准编制《深圳高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谋划建设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四是编制《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先锋先行示范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从资源节约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医疗卫生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六个方面提出41条举措。
(二)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科技创新源头供给
一是建设基础研究机构,基础研究机构各类科研人员加快汇聚,新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超百项。二是围绕我市产业和民生需求,累计在缺失环节或特色领域布局建设新的创新载体3070家。三是实施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不断营造宽松科研环境、提升高等院校自主创新能力,全市11所高等院校获科研资金稳定支持。四是丰富基础研究项目资助体系,与国家部委、省科技厅联动实施联合基金,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
(三)聚焦四个面向,推进科技创新支撑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是全力推进科技支撑新冠疫情防控。设立科技抗疫专项,加强科技创新与疫情防控各环节紧密结合,收集科技抗疫需求,针对重点方向开展科研项目布局。二是推动自主研发疫苗取得突破性进展。康泰生物研发生产的新冠灭活疫苗成为广东省率先获批上市的新冠疫苗。三是推进隔离场所科技赋能。全面收集科技抗疫产品,编制首批科技抗疫产品动态产品目录,可穿戴设备、智能机器人、自消杀抗病毒涂料等科技防疫产品投入应用。四是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出台《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首批拟在结核病、口腔疾病、恶性肿瘤、老年疾病、精神心理疾病、代谢性疾病领域布局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四)开新篇谋新局,多措并举推动深圳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高新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高新区高位统筹力度显著加强。二是设立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推动社会资本与高新区内优秀科技企业加强双向合作,引导优秀科技企业扎根高新区,对科技创新服务基地建设、投资科技企业风险补偿和科技企业股权融资补贴等三个方向给予支持。三是不断优化高新区创新创业环境,高效配置高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为科技企业提供约优质产业空间。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国标杆。四是推进核心园区高位发展,研究出台支持坪山园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的意见,以坪山高新区为核心启动区,建设深圳首个石墨烯专业园区。五是亮相国家“十三五”科技成就展,集中展现深圳在基础科研、高新技术、开放创新等方面的重要成果和先行举措。深圳高新区在2021年度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高新区评价中综合排名位列全国第二。
(五)深化人才机制创新,激活全球人才蓄水池动力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实施《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从政策研编、调研交流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积极推进。二是阶梯式培养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组织实施首批深圳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三是做好外国人来华服务管理,落实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政策。四是成功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部省市主要领导参会,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多家专业机构和组织代表出席,现场达成引人引智合作意向695项。
(六)纵深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一是深化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改革。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若干措施,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促进成果产业化体系;制定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实施方案(试行),3家纳入国家职务科技成果单列试点。二是逐步建立市科技研发资金“双轨制”配置改革体系。实施竞争性和非竞争性科技计划,“双轨制”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初步建立,科研单位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三是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新修订《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在提名制、扩大授奖名额等八个方面出台改革举措。四是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五力”、打造“五地”,推进“四链”融合的工作部署,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机遇,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支撑能力,全力打造国际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一)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抓好基础研究顶层设计,健全基础研究多元机制,持续加大基础研究财政投入,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持续发展壮大省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推进现有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完善市区联动工作机制,推进更多创新资源向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集聚。
(二)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深圳路径
加强部省市联动,深入实施合成生物部市联动专项,争取科技部支持深圳创新主体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项目。从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深圳市重大科技专项。强化多主体协同,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战略科研平台与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
(三)畅通成果产业化链条
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改革,健全财政科研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评价体系,积极引入创投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评价。争取“成果赋权+成果单列”管理改革,实行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不再将职务科技成果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清单,进一步畅通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通道。聚焦“IT+BT”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稳步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和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
(四)着力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
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针对重点行业推出创新型产品和服务,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政策引导+金融产品+综合服务”新模式。深度运用创投风投机构专业化人才队伍,引入机构参与财政科技项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立项评审、项目验收、跟踪评估等环节,形成“机构获取项目-政府建立全方位科技成果评价体系”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南方创投网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将南方创投网打造成为我市科技金融主流服务平台及品牌。
(五)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
扩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规模,深化拓展博士启动项目、优青项目、杰青项目,支持青年人才在科研攻关中挑大梁、当主角。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军令状制度,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建设深港人才创新共同体,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集聚全球高端人才来深创新创业创造。
(六)加强科技支撑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平战结合的科研攻关体系和快速支撑机制。完善科技支撑疫情防控体系,构建从源头到末端的疫情防控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实施科技抗疫专项,结合科技应用需求,坚持应用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实施科研攻关。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作用,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现状,推进新产品、新设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的研发,推动实现国产化替代。
(七)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完善高新区政策法规,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以坪山园区为试点,探索组建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与运营集团。申报“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国家高新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试点园区”“国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园区”等,进一步提升深圳高新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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