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这四个条件,而您已经有了一个孩子,所以不符合我国收养孩子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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