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物权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多人共有一物的,对共有物的管理是事关各共有人的大事,所以也是关于共有的法律规范中的重要内容。
第九十六条规定的对共有物的“管理”是一个外延宽泛的大概念。包括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保存、使用方法和简易修缮。对共有物的处分和重大修缮则不属于对共有物管理的内容,在物权法第八章共有中另条规定。另外,本条没有区分按份共有、共同共有而对共有物的管理分别作出规定,应当说按份共有人与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的权利、义务上还是略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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