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更多+ » 经典法库 » 医保 » 正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000345-02-2015-105952
发布日期:2015-02-12
发布机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深人社规〔2015〕5号
名 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5〕5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03号,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我市实施《规定》的工作,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用人单位就业的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

  二、本市原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后,其2015年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

  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本通知下发之日60日内,按照《规定》制定生育保险配套管理规定及待遇标准;在新标准出台之前,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原生育医疗保险的标准执行。

  四、按照《规定》适用范围未被纳入的人员,但属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应当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继续按其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享受各项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五、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9日

产品咨询

-=||=-收藏赞 (245)


万伯智业 | 让组织管理更至简-与企业共致远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分享到
1
245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评论 (0)

登录
立即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签 到
请登录后签到
每日签到得5积分,每连续签到7日将额外得20积分

 

积分排行榜
1.Candy56046 积分
2.vr8ryxw5ejn52pe644211 积分
3.chriswin40059 积分
4.4zzv1e8540019 积分
5.老夫子40010 积分
6.Deborah38396 积分

社群

深圳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广州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东莞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单位学习卡


隐藏内容,解锁需要登录
登录解锁

用户中心
用户管理中心复制已复制
提供各种数据概览
客服微信
18718478067复制已复制
客户服务专属联系微信
contact-img
QQ咨询
617680202复制已复制
客户服务专属在线QQ
contact-img
选课
金币充值
企业金币复制已复制
购买“单位系列VIP专题”的用户,账户将获充相应金币
积分充值
我的积分复制已复制
根据积分规则累积积分,或联系我们进行积分充值
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复制已复制
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推广返现
推广返现复制已复制
推广大使,最高返佣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