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工作是继续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其对于加快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涉及药品的生产、流通和招标采购、临床应用四个环节。目前,四个环节均存在制度弊端,造成药品价格虚高。为着力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保障改革试点方案的顺利实施,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以下称“两法一规”)。“两法一规”的实行对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药品目录编制管理、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及其采购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共十一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的编制主体和组成结构,满足集团采购目录药品的基本原则和应达到的具体要求,采购目录药品的类别,不纳入采购目录范围的要件以及采购目录的遴选规则等内容,充分保障了我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的品规,促进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同时也让老百姓能用到价格适宜的药品。
(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分为四章,共二十二条:详细阐述了制定的目的,集团采购组织的定义以及监督主体,集团采购组织在人员、资金、技术、信息等保障能力应当达到的基本条件,集团采购组织的主要组织和管理规范,集团采购组织遴选主体、方式、评分标准、申投诉处理、评选结果公示等事项,这些对提高药品集团采购透明度,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对集团采购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集团采购组织采购行为,提高集团采购组织依法依规采购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建立健全对集团采购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三)《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分为五章,共二十九条:主要为规范我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行为,维护公立医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集团采购组织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而制定。全方位、多层次对药品供应目录的确定、药品的采购、货款的配送和结算、药品集团采购的风险管控和监督管理等模块,对整个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充分保障了我市公立医院药品的及时供应,防范相关风险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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