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医保发〔2024〕11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7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其子项目的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2,请一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30日起执行。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75号)
2.深圳市“糖类抗原测定”等检验类项目价格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相关政策解读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政策解读
相关附件
附件1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 275号).doc
附件1.1 广东省“糖类抗原测定”等检验类项目价格表.xlsx
附件2 深圳市“糖类抗原测定”等检验类项目价格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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