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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或离职员工,如何计算年休假天数?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公司年假规定按入职日期起算,入职满一年享有5天带薪年假,员工2023年4月13日入职,现提出离职,于2025年2月14日办理离职手续。员工本人于2024年4月至今已休完五天带薪年假了,请问该员工还享有年假吗?

回复: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必要条件:

1)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3)连续工作且不中断。

问题中“公司年假规定按入职日期起算”,这个不一定合法,首先得看他/她入职前是不是连续。进入你企业,比如他2023年4月13日之前,在A公司,如果已经够12个月,跳槽中间又没有中断,2023年4月13日入职你企业,按理就应该享有带薪年休假;如果不够12月,可能继续入职你企业后,连续累计12个月后,亦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中间中断,确实需要重新连续累计满一年,即入职日期起算,入职满一年方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备注: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情形?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入职满一年享有5天带薪年假”,这个也不一定合法。要看其已累计工作多少年,来确定“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天数的确定依据: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亦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高于上述标准的,则应当按照该高的标准执行。

三、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的方法?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需要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工资发放记录、个税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予以确定。

四、职工在职时,如何确定其当年在单位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1)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资格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其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未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如中间中断连续,将待其在你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后方能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资格的;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未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比如2023年4月13日之前在A公司工作3个月(举例:2、3、4月A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其交社保或者1、2、3月A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他交社保,4月你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给其交社保),中间不间断,直接2023年4月13日入你公司,将待其在你单位工作连续满九个月(从A公司入职到你公司连续累计满十二个月)后,开始拥有享受带薪年休假资格了。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其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离职时,如何确定其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作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注意: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完整公历年度是自当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现在回到开头的问题:我们假设该员工累计工作不满10年,则他应享有5天年假。同时我们假设该员工工作不连续,也就是在A公司离职后,中间起码一个月没有工作(或者社保不连续),员工2023年4月13日入职,现提出离职,于2025年2月14日办理离职手续。那么,他从2023年4月13日入职到2024年4月12日连续满一年,那他应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

2024年他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即:(18+31+30+31+31+30+31+30+31)÷365天×5=3.6,由于折算后不足1天部分不计入假期,所以他2024年可以享受3天年休假。

2025年他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即:(31+14)÷365天×5=0.6,由于折算后不足1天部分不计入假期,所以他2025年可以享受0天年休假。

因此,该员工本人于2024年4月至今已休完五天带薪年假,已没有年休假可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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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3)

  1. Miracle02-11 12:02

    在某些省份,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应休假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不包含加班工资。比如江苏

  2. Miracle02-11 11:59

    带薪年休假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因此不适用特别仲裁时效,如适用普通仲裁时效的话,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 Miracle02-11 11:58

    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1)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则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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