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金领取的标准和条件、常见问题及操作指南
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90%
以深圳为例:(2022年1月1日起——下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故每月领取标准为:2360×90%=2124元/月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图示:
缴费年限 | 领取月数 |
1年 | 1个月 |
2年 | 2个月 |
3年 | 3个月 |
4年 | 4个月 |
4.5年 | 5个月 |
5年 | 6个月 |
5.5年 | 7个月 |
6年 | 8个月 |
6.5年 | 9个月 |
7年 | 10个月 |
7.5年 | 11个月 |
8年 | 12个月 |
8.5年 | 13个月 |
9年 | 14个月 |
9.5年 | 15个月 |
10年 | 16个月 |
10.5年 | 17个月 |
11年 | 18个月 |
11.5年 | 19个月 |
12年 | 20个月 |
12.5年 | 21个月 |
13年 | 22个月 |
13.5年 | 23个月 |
14年及以上 | 24个月 |
三、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领取: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哪些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呢?或者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法定认定条件有哪些?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 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 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2023年5月规定按月发放模式:每月15日发放失业保险金
五、一次性失业金领取的条件
1.失业保险金缴费大于1年以上
2.非广东省户籍
3.非本人意愿离职
六、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否影响退休;不影响。
七、停领失业金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注意!重新就业,包括离开深圳市异地就业或异地灵活就业参保的。
八、深圳失业保险金申请不通过的原因
当前仍在用人单位正常参保;
不满足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
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
九、深圳失业保险金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已创办个体工商户、或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的;
非失业人员身份(存在工资薪金申报情形或正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
涉嫌虚构劳动关系等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需进一步核查的情形
十、我不是深户,但在深圳参保,可以在深圳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可以领取!
按照国家规定,在我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在本省最后参保地是其失业保险金领取地。
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但与最后参保地不属于同一地级以上市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选择在最后参保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标准执行。
十一、失业金申领流程
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升级中,您可选择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途径一: 通过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一选择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一在搜索栏中输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对应功能即可进入申领界面,输入相关信息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途径二:下载”掌上12333APP”,在服务中一选择“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金网上申请”进行注册登录后按提示申领)或窗口申请。其余申领途径后续将陆续开放,
途径三: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个人网上服务:https://sipub.sz.gov.cn/hspms/。”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在线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请”
途径四:1、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掌上办”一“业务办理”可进入申领入口。进入后,点击“登录/注册”进行实名认证登录。2、登录后点击“失业业务”【失业保险金】,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录入本人联系方式、待遇发放银行信息,点击确认后提交即可。
途径五: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APP、小程序。
途径六: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全国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
途径七: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
途径八: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www.12333.gov.cn),在线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备注:1.因您在最后一家公司连续参保时间未超6个月,请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身份证预约至线下社保窗口办理。2.失业金每月必须认证。
失业认证流程:1、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掌上办”一“业务办理”可进入申领入口。进入后,点击“登录/注册”进行实名认证登录。2、登录后点击“失业业务”【失业保险资格认证】根据系统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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