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厅局《关于做好我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5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市工伤保险有两种方式:一是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对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较大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厅局关于做好我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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