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加“技能菁英”遴选应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请表》(见附件1);
(二)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
(三)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表彰奖励、技术成果等情况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属行业或企业推荐的,应由行业协会或企业在《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请表》签署推荐意见;属专业人士举荐的,应由2名以上我市高级技师或高层次人才在《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请表》签署举荐意见;属个人自主申报的,直接提交《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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