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已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审查档案环节后置。即留学人员可先办理引进业务,后凭《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到市、区人才引进业务档案托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相关手续。
-=||=-收藏赞 (0)
深圳
HR学习交流群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广州
HR学习交流群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东莞
HR学习交流群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隐藏内容,解锁需要登录
登录解锁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