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市自2015年9月22日起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改革要求,在此时点之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认定转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开展评聘。您是在此时点前未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可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评聘由您所在的学校自主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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