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但2015年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并在2015年1月1日后再次申办引进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收藏赞 (0)
深圳
HR学习交流群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广州
HR学习交流群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东莞
HR学习交流群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隐藏内容,解锁需要登录
登录解锁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