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了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首次申报职称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要求:⑴提交的业绩材料必须是在国外期间取得的;⑵必须是回国后首次申报职称。对回国后已申报评审(含通过其他途径)的,无论是否取得资格,不得再通过该绿色通道进行申报。具体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主题服务——专业技术资格栏目中详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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