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文)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专业工作岗位条件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
一个人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的资格,必须是要有同时在两个系列的岗位上工作,都有业绩成果,符合两个系列的资格条件提交不同的申报材料;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应符合申报两个系列的规定要求,才可申报两个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比如,医学院校从事临床医学教学的教师,又同时在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有不同的业绩,符合资格条件的要求,则可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又比如,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如果既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又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可申报两个系列的资格。其他的人员,譬如卫生人员不能申报本系列的两个资格。
申报人以某一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了同档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后,利用该专业技术资格转评高一档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期间转评同档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仍可作为转评高一档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材料使用。比如,申报人以中文专业的高级讲师申报中文专业或中文学科相近专业的教授,其转评副教授的申报材料可作为申报教授的有效材料。
具体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主题服务——专业技术资格栏目中详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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