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实施方案》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2021年5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明确“十四五”期间,在全国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开展便民生活圈试点,指导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便民生活圈。随后,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为各地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明确城市为试点申报的主体,计划单列市政府可直接申报。
2023年5月,商务部发布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将于今年继续开展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申报工作。根据商流通函〔2021〕176号、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市商务局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出台《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的工作思路,统筹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推进社区商业升级改造,支持社区品牌连锁发展。到2023年底,建设30个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品质提升类城市便民生活圈试点,试点区域居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682个社区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本保障类业态全覆盖。结合城市社区升级建设,新建和改造50个社区商业中心。大力支持社区品牌连锁店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社区品牌连锁企业。通过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生活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便民生活圈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
三、《实施方案》主要有哪些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制定了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围绕统一商业规划、完善设施功能、丰富商业业态、鼓励服务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引导规范经营,提出了17项工作任务。
在统一商业规划方面,科学开展集聚式、街区式、分布式三种类型的便民生活圈试点工作,落实“一圈一策”要求,每个试点便民生活圈制订具体的建设改造方案。
在完善设施功能方面,一是补齐社区基础设施短板,通过标准化改造提升服务品质、卫生环境和信息化水平;二是完善便民生活服务功能,支持社区型购物中心发展,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打通城市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三是优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打造管理规范、布局合理、服务优质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四是拓展社区商业公共空间,整合公共空间资源,打造集约化、多元化、特色化的便民生活公共服务空间。
在丰富商业业态方面,一是实现基本保障类业态全覆盖,统一社区基本保障配套标准,实现全市所有社区基本保障类业态全覆盖;二是助力品质提升类业态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提升生活品质;三是鼓励社区商业品牌化连锁化,重点支持有实力的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设立便民利民网点,满足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消费群体需求。
在鼓励服务创新方面,一是支持新品牌新业态进社区,提升社区商品供应品质,丰富深圳夜间消费新场景;二是引导服务模式创新,鼓励“一店多能”,提高便民服务能力,鼓励开展以便民生活圈为核心的促消费活动,提振社区消费活力。
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一是提升信息服务,支持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打造集约式发展生态圈;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搭建智慧社区商业平台和社区共享服务平台,推动社区商业形态创新升级,创新社区商业消费场景;三是拓展智能化体验,推广应用智能化技术和设施,提升便民生活圈智能化体验;四是加强新技术应用推广,鼓励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增强/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技术,先行先试打造全国“智慧便民生活圈”示范案例。
在引导规范经营方面,一是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发挥多方协同作用,实现服务规范、商户共赢、居民满意的良性循环;二是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鼓励制定相关标准,开展专业化培训,规范商户经营和服务行为;三是引导商户诚信经营,推动创建“诚信便民生活圈”。
第三部分,涵盖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加大宣传引导等4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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