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和《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20〕30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充分激发消费潜力,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持续扩大内需培育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释放被疫情抑制和冻结的消费需求,奋力完成全年促消费稳增长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重点聚焦当前制约消费增长的“堵点”,聚焦企业应对疫情中存在的“难点”,提出了7个部分共20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是“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包括打造系列“深圳购物”活动品牌、大力繁荣夜间经济等2条措施。
第二部分是“强力提振消费信心”,包括鼓励汽车消费升级、鼓励发展绿色和智能消费和着力提升品质消费等3条措施。
第三部分是“全面扩大消费需求”,包括促进文化旅游体育消费、释放餐饮住宿消费需求和积极培育高端服务消费等3条措施。
第四部分是“加快培育新兴消费”,大力发展数字信息消费、全面发展新零售、着力发展网红直播消费等3条措施。
第五部分是“大力推动消费提质增效”,包括高标准打造特色商圈、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等3条措施。
第六部分是“大力支持外贸转内销”,包括加强企业品牌和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外贸企业对接国内市场、推动外贸企业触网上云等3条措施。
第七部分是“营造促消费良好环境”,包括统筹落实促消费政策、实施促消费包容审慎监管和加大促消费宣传推广等3条措施。
三、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立足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影响,坚持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双向发力,既着力提振消费信心,也着力帮助企业纾困解困,力促消费市场加快复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市民消费需求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着力稳定消费增长
《若干措施》着眼全年促消费稳增长的指标任务,既有稳住消费存量的措施,也有积极创造消费增量的条款,重点是出台鼓励汽车等大宗消费、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引入零售龙头企业等措施,多管齐下稳定消费增长。
(二)着力提振消费信心
受疫情影响,一些市民消费信心不足,线下实体企业经营困难。《若干措施》针对性的制定了打造系列“深圳购物”活动品牌、大力繁荣夜间经济、释放餐饮住宿消费需求等具体措施,千方百计恢复消费市场人气,提振消费信心,带动消费市场尽快走出疫情影响,激发消费活力。
(三)着力扩大消费需求
疫情催生“云消费”“云购物”“云生活”等新消费。《若干措施》在消费供给方式上,大力支持发展新零售,培育新业态,创造新场景;在供给内容上,大力支持绿色消费和智能消费,通过促进文化旅游娱乐消费,发展信息消费,鼓励高端服务消费,提升深圳品质消费等举措,从源头上发力补足消费领域的短板,通过不断丰富和优化消费供给,扩大消费需求;在丰富供给上,积极支持外贸企业转内销开拓国内市场,鼓励外贸精品进入国内消费渠道。
(四)着力提升消费环境
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提振居民消费的重要基础,既要坚持着眼长远,更要打牢消费基础。《若干措施》提出了高标准打造特色商圈、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措施,目的就是要解决长期制约深圳消费发展的瓶颈,要把促消费工作基础打得更加牢固,重点是提升深圳消费的吸引力,吸引外来消费,促进内生消费,让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更健康更持久。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