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信访人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热线提出的信访事项,由12333电话咨询中心根据信访事项内容分类处理:(一)信访人咨询人力资源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办事指南的有关规定,由工作人员直接解答。无法直接答复,属普遍性问题的,由12333电话咨询中心向局相关业务部门了解清楚后予以答复;属涉及个人具体问题的,由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引导或转相关部门处理。(二)信访人投诉、举报有关违反人力资源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了解清楚投诉、举报的基本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引导或转相关部门处理;(三)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劳动、人事争议的,引导信访人在规定时效内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其依法处理。(四)信访人投诉、举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职务的行为,或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由工作人员登记具体信息转具体承办部门处理。(五)信访人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投诉,或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的,由工作人员登记具体信息转具体承办部门处理。(六)不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来电,根据信访人提供的信息和反映的情况,引导其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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