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最高检先后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昆山“龙哥”案、福州赵宇见义勇为案、河北涞源反杀案、邢台董民刚案、浙江盛春平案、云南唐雪案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向社会传递了“邪不压正”的司法立场。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12月,最高检专门针对正当防卫问题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正当防卫相关法律问题,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不批捕187件187人,同比增长105.4%;不起诉210件212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增长分别为107.9%、110%,两年之间翻了一番。涉正当防卫不捕不诉案件同比大幅增长的背后,充分体现了正当防卫理念的重塑,推动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加以实现,也使得‘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劳东燕说。
《意见》充分吸收借鉴了检察机关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总体要求中强调要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在准确把握正当防卫起因条件中,吸收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陈某正当防卫案的要旨,强调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正在实施的针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应当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实行防卫等。
劳东燕还就《意见》中有关特殊防卫的具体适用进行了解读。她表示,《意见》第四部分遵循刑法的立法目的,对准确理解和把握特殊防卫中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及准确把握一般防卫与特殊防卫的关系等作出细化规定,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活动,依法准确适用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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