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监发〔2018〕94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要求,为规范本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
附件:
1. 北京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 北京市(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3. 北京市(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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