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专技发〔2018〕16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保障科研机构人才评价和使用自主权,经研究,决定在本市科研机构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改革。现将《北京市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
附件:
1. 附件:北京市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管理办法.doc
-=||=-收藏赞 (355)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