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劳法发字〔1993〕534号
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现将1993年清理劳动工作方面的第二批不再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并发布。本批共废止文件14件。
附件:市劳动局1993年度清理废止的第二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劳动局
1993年12月22日
附件:北京市劳动局1993年度清理废止的第二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1、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北京市保险公司《关于在我市劳动服务公司系统实行职工养老金社会保险的通知》
1985年3月23日 〔85〕劳服劳字第37号〔85〕京保发字第31号 已由国务院第66号令和市劳动局、税务局京劳险发字(1992)106号文件代替
2、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地质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地质部《关于调整地质勘探职工野外工作津贴的报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1980年10月13日 〔80〕市劳资字第265号京地劳〔1980〕057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3、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劳动总局、粮食部关于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口粮供应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1982年4月6日 〔82〕市劳险字第77号〔82〕京粮(业)字197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4、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粮食局、北京市第二商业局、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转发国家劳动总局、粮食部、商业部《关于患矽肺病职工改按退休处理后粮食定量和保健食品供应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1980年6月7日 〔80〕市劳险字第148号〔80〕二商(业)字第334号〔80〕京粮发字第260号〔80〕供销(业)字第251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5、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工农教育办公室关于转发劳动人事部、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搞好青壮年工人技术补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982年12月16日 〔82〕市劳培字第287号〔82〕工农教办字104号劳动部劳字(1988)21号文件 明令废止
6、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启用新的《北京市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通知
1991年8月27日 京劳培发字〔1991〕283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7、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粮食局、北京市二商局关于保健食品改由区、县劳动部门审批的通知
1979年5月24日 〔79〕市劳保字第93号〔79〕京粮发字第253号〔79〕二商(业一)字354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8、北京市劳动局、北京供电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北京市电工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1982年2月2日 〔1982〕市劳保字第20号 由1989年市政府41号令代替
9、北京市劳动局、北京供电局《关于电工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1983年4月1日 〔83〕市劳保字第61号〔83〕京供用字第15号 由1989年市政府41号令代替
10、北京市劳动局、北京供电局关于在用电设备上安装漏电开关的通知
1986年8月 〔86〕市劳保字第406号〔86〕京供用字第29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11、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1981年7月9日 〔81〕市劳锅字第171号 由京劳锅发字(1993)389号文件代替
12、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一轻局关于转发轻工业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防止余热水箱及“吊酒罐”爆炸的通知》的通知
1978年3月2日 〔78〕市劳革锅字第24号〔78〕京一轻革设字第71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13、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物资局关于加强蒸汽锅炉报废、更新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
1979年6月26日 〔79〕市劳锅字第111号〔79〕物综字第039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14、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关于严禁经营并出售非正式生产的蒸汽锅炉的通知
1980年6月20日 〔80〕市劳锅字第155号〔80〕供销(业)字第273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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