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国民用航空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厅局关于做好我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9〕9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新区)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发展和财政局)、经济促进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服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前海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能源局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征管,今后根据国家部署进行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国民用航空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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