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更多+ » 经典法库 » 行政法规 » 正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规定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详见附件2。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附件:

1.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

2.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15日

产品咨询

-=||=-收藏赞 (326)


万伯智业 | 让组织管理更至简-与企业共致远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版)
分享到
1
326

评论 (0)

登录
立即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签 到
请登录后签到
每日签到得5积分,每连续签到7日将额外得20积分

 

积分排行榜
1.Candy56046 积分
2.vr8ryxw5ejn52pe644211 积分
3.chriswin40059 积分
4.4zzv1e8540019 积分
5.老夫子40010 积分
6.Deborah38417 积分

社群

深圳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广州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东莞

HR学习交流群

加入
交流群二维码

扫码加我拉你入群

(请务必备注“地区+姓名+职务”)

单位学习卡


隐藏内容,解锁需要登录
登录解锁

用户中心
用户管理中心复制已复制
提供各种数据概览
客服微信
18718478067复制已复制
客户服务专属联系微信
contact-img
QQ咨询
617680202复制已复制
客户服务专属在线QQ
contact-img
选课
金币充值
企业金币复制已复制
购买“单位系列VIP专题”的用户,账户将获充相应金币
积分充值
我的积分复制已复制
根据积分规则累积积分,或联系我们进行积分充值
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复制已复制
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推广返现
推广返现复制已复制
推广大使,最高返佣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