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社规〔2019〕6号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安排,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对口广西百色、河池就业扶贫工作,助力广西百色、河池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工作对接。进一步加强与广西百色、河池人社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市(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责任部门定期沟通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帮扶目标,通过不定期协商座谈、互派工作组等方式,及时商议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就业扶贫政策措施。
(二)强化扶贫数据更新和使用。进一步加强两地扶贫数据动态更新和共享,定期比对广西百色、河池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与我市参保数据,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月核实当年度新增来深参保和参保3个月以上贫困劳动力名单,推送至企业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跟踪服务、摸清情况后,及时补充完善名单内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工资收入、技能水平等,并按月反馈广西百色、河池人社部门。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数据集中共享和分析使用,研究预判贫困劳动力工作动态,为贫困劳动力的精准服务提供全面、系统、及时的基础数据保障。
二、大力推动转移就业
(一)加强就业指导和岗位匹配。注重引导贫困劳动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针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少、技能水平偏弱、文化风俗差异等特点,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编制就业指导教程,定期选派业务骨干赴当地培训就业指导师资力量,配合当地开展就业指导,着力提高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进一步做实“三来三往”,准确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精准收集适合贫困劳动力岗位信息,不断提高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的契合度,确保劳务输出精准对接。
(二)着力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需在广西百色、河池举办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招聘会场次和规模。积极运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手段开展远程招聘,切实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加强深圳务工环境的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更多贫困劳动力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来深就业。我市企业吸纳广西百色、河池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应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供招用贫困劳动力名单、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促进在深稳定和高质量就业
(一)落实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指导企业建立工资增长机制,稳步提高贫困劳动力收入水平,加快脱贫步伐。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跟踪服务,通过走访慰问、电话联系、微信建群等方式,动态掌握贫困劳动力在深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根据其不同需求提供精细化、专业化、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向社会力量购买面向贫困劳动力的公共就业服务,协助开展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不断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二)引导企业稳定贫困劳动力岗位。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应对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给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采取内部转岗、员工培训等方式尽可能稳定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岗位。对吸纳广西贫困劳动力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的企业,优先评选为我市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奖补。对吸纳广西百色、河池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我市企业,参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标准,按本市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的单位承担部分给予社保补贴。
此外,为进一步激发我市企业参与就业扶贫的积极性,对2017—2018年期间通过政府组织化招收百色、河池贫困劳动力,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9个月以上的我市企业,参照对口湘鄂三县劳务输出对接试点的做法,按本市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的单位承担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所需经费在市财政安排的对口百色、河池扶贫协作年度专项资金中统筹列支。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应当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供招用贫困劳动力名单、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四、深入推进智力扶贫
(一)加大技工教育协作力度。结合深圳近年劳动力市场需求实际,根据当地职业技能教师队伍培养需求,以培训当地师资、送教上门实际指导、共享教学资源等多种方式,提高当地职业技工整体教学质量。支持我市公办技工院校接收广西百色、河池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在职教师来深跟岗培训,培训时间30 天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安排相关培训经费,由接收单位用于参训人员的课酬费、耗材费、教材费、食宿交通费等,所需经费在市财政安排的对口百色、河池扶贫协作年度专项资金中统筹列支。
继续做好“两后生”招生工作,按规定落实生均拨款经费、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生活补助、交通补贴,并在专业、学制、生活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
(二)积极推进家政扶贫。以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劳动力供需对接机制,每年组织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赴广西当地举办家政服务专场招聘活动,帮助更多有意从事家政服务的贫困劳动力来深实现转移就业;协助开展各类家政服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当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鼓励我市培训机构面向广西百色、河池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对培训人数多、培训质量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为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组织举办面向广西百色、河池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按规定颁发“技术能手”等证书。
(三)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鼓励通过项目化培训方式,面向广西百色、河池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粤菜粤点技能培训。支持我市技工院校探索粤菜师傅新型学徒制试点,加大校企双元制度联合培养粤菜师傅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学徒培训补贴,并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符合稳定岗位条件的企业应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社保补贴申请,并提供招用贫困劳动力名单、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五、工作要求
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将就业扶贫摆在人社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夯实属地责任,强化协调配合,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转移就业,抓实跟踪服务,实施技能培训,加强人文关怀,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助力脱贫攻坚,切实推动就业扶贫政策落地见效。同时,要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公布政策清单,精准推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有效甄别补贴发放对象的真实性,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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