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医师队伍同质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我国于2013年起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全国范围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在完成医学院校教育之后,以住院医师身份在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制定依据
为有序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规〔2022〕9号),为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我市目前已创建了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涵盖了30个专业,每年招收培训人员超过1400人。为切实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对培训对象、基地认定、招收工作、培训考核、培训保障等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三、主要内容
《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住培实施办法》)正文分为九章,共五十二条。
(一)明确提出临床医师应当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住培实施办法》第一章提出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培训对象类别,并提出了所有新进临床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应当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要求。
(二)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职责分工。《住培实施办法》第二章提出了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医学院校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为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行业组织承担的事项。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稳妥实施。
(三)明确培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要求。《住培实施办法》第三章提出了申报创建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以及协同单位、专业基地、技能培训中心、师资队伍等要求。重点提出具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者符合条件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才能申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确保培训基地具备相应的教学条件和能力,保障培训的质量。
(四)明确培训对象的招收程序。《住培实施办法》第四章提出了各类培训对象的招收程序要求,为确保招收工作公平公正,对面向社会招收培训对象的,全市实行统一招考和调剂,既确保了招收过程公平公正,也提高了招考效率。
(五)明确培训考核与相关特殊情形的管理要求。《住培实施办法》第六章提出了考核的分类,对过程考核、结业考核和中医师承考核的组织实施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加强培训考核管理,强化培训质量管控,同时明确结业补考、延长培训、中途退培等特殊情形提出相关管理要求。
(六)明确培训人员管理。《住培实施办法》第七章明确了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要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在读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位委托培训人员要与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对培训期间的待遇、执业注册提出管理要求。
(七)明确培训保障机制。《住培实施办法》第八章明确了培训经费来源、保障机制以及财政投入标准,并明确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出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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