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刘康健”律师团队与深圳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期一年,一年内“刘康健”律师团队将为甲方客户提供以下顾问服务:
1.1 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3 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1.4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5 应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谈判、协调、调解;
1.6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组织法律培训;
1.7 应要求监测与甲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发布和修改;
1.8 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1.9 帮助企业客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10 协助企业客户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
1.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
5.3 代理甲方的劳动(工伤)争议案件,按 市场价7折 收取。
5.4 其他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律师费标准的 70 %收取。
5.5 除前款约定的顾问服务费和代理诉讼案件的律师费以外,其他所有的法律服务均不再另行收取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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