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