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三)经员工本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