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