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界定为“手机使用”的情形包括: 一是携带身上并开机。 二是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震动。 三是携带手机作为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四是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短信等。 五是拿出手机并开机。 六是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