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重新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追加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当补缴工伤保险费差额;减少工程造价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工伤保险费差额。 产...
答:不需要,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26号)第三条规定,对于参保单位2015年10—11月已按原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按照原缴费总额的50%进行退费,由市社保经办机构退...
答:不需要。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26号)第三条规定,对于参保单位2015年10—11月已按原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按照原缴费总额的50%进行退费,由市社保经办机构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