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五人以上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一般应当采用网络、书信、传真等形式;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代表应当如实向其他信访人转达国家机关的处理或者答复意见。 信访人采用走访...
答: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国家机关提出: (一)信访事项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权范围的,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