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应当在异地选定的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如参保人需要在异地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应当首先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已办理门诊病种待遇认定的...
答: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注销手续: (一)参保人返回本市居住或者工作的; (二)参保人已由原用人单位办理终止参保,并在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的; (三)因情况变化,参保人已...
答: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静脉采血、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前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静...
答: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直接报销的部分。(医保目录范围也就是常说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三大目录”) 个人自付: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需要由参保人个人负担的医疗费...
答:(1)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特定病种与深圳市内的一致。深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合计52个病种,分成两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跨省异地就医,深圳市在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
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经符合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不孕不育;二是符合卫健部门关于接受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规定。 产品咨询
答: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应向拟变更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选定即时生效。 产品咨询
答:可以,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属于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结算;属于个人现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救助对象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产品咨询
答:会得到严格保护。《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据此,监管部门有责任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答:参保人应先仔细核对自己的就医记录和医疗费用清单,确认异常情况。若确实存在问题,可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说明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协助医保部门调查,核查原因,纠正错误,确保医保基金正确合理使用和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产品咨询 -...
答: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故意隐瞒已享受第三方赔偿的情况,重复申请医保报销,属于骗取医...
答:普通程序行政处罚会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对外公示:(1)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时限:无截止时限。(2)信用相关网站(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信用深圳)。公示时限最短三个月,最长三年。三年后自动停止公示。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若是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点规定,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购买他人医疗保障凭证(社会保障卡等)并使用,同时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诈骗罪的,以处罚较重...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金领取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奖金领取手续。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
答: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4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0%的比例予以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30万元。 产品咨询
答: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1万元,救助比例为70%,年度救助限额为15万元。 产品咨询
答: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9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救助比例为80%;年度救助限额为20万元。 产品咨询
答:一是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参照国家和省有关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相关规定执行,二是未按本市基本医保就医管理规定就医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费用,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产品咨询
答:一是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统一办理本市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二是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在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本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金额给予资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
答: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一)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二)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符合以下...
答: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救助制度,2023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出台《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粤医保规〔2023〕4号),明确医疗救助基本原则、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与标准、资金筹集和管理等内容,同时授...
深医保规〔2024〕8号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背景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25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
深医保规〔202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25号)、《深圳市医疗...
一、背景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1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具体背景及依...
深医保规〔202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4件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3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深...
深医保规〔202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建立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良性运作机制,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医...
深医保规〔2024〕4号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巩固提升改革成效,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前期工作实际,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深圳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深医保规〔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认真梳理,决定废止3件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8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
深医保规〔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认真梳理,决定废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有关财政补助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7〕9...
一、背景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认真梳理,决定废止《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补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通知》(深劳社〔2006〕196号)等13件规范性文件,具体背景及依据如下: ...
深医保规〔202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认真梳理,决定废止13件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8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3件) 深...
深医保发〔2025〕5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4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临床量表评估(自评)”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2,请一并...
深医保发〔2025〕4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2,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
深医保发〔2025〕1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0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
深医保发〔2024〕15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30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
深医保发〔2024〕14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药物基因多态性检测”等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30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药物基因多态性检测”等56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
深医保发〔2024〕13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8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镇痛泵体内置入术”等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2,...
深医保发〔2024〕12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9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11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深医保发〔2024〕11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7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其子项目的政府指导...
深医保发〔2024〕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40号...
深医保发〔2024〕9号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5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详见附...
深医保发〔2024〕7号 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取卵术”等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1),...
深医保发〔2024〕6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经遴选,现公布我市第一批通用型医疗服务...
2025年继续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关于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已减免医疗保险费65亿元,惠及超85万家参保单位、83万灵活就业参保人,切实减轻...
深医保发〔2024〕5号 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0号)要求,现核定相关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并公布实施(见附件)。 相关医疗机...
深医保发〔2024〕4号 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医疗...
答: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在...
答:广东省牵头的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已于2024年5月1日在深圳落地实施,本次集采涉及17个临床必需易短缺类、急抢救类药品,平均降幅57.69%,具体要求可查看《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号)有关规定,我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核算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可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产品咨询
答: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对象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拒绝、阻碍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产品咨询
答: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开通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要求以及医保信息技术规范,实现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有效对接; (二)实现与国家医保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的进销存功能模块有效对...
答: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下列规则分别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一档、职工医保二档及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费用进行年度清算: (一)确定年度预清算总额 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的年度预清算总额为年度清算周期内对应的月度预清算...
答: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下列规则分别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一档、职工医保二档及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费用进行年度清算: (一)确定年度预清算总额 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的年度预清算总额为年度清算周期内对应的月度预清算...
答:《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后,异地就医待遇全面提升:一是新增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市外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可享受医保统筹报销。二是提高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市外转诊的,市内外报销比例一致;异地急诊抢救和其...
答:(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
答:举报人举报事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一)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二)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掌握; (三)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和相关统计数据,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6123元,上限为30615元;居民基本医疗...
深医保规〔2023〕1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