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发展改革局(委):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5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沪府规〔2022〕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一、出台背景 为了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深圳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七十五、第七十九条和《深圳市社区健康管理服务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深圳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深卫健规〔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深圳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深圳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
深卫健规〔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高质量、高品质、多层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切实降低养育成本,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构建高质量、高品质、多层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切实降低养育成本,加快实现幼有善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深卫健规〔2023〕6号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各医院,深大总医院,深大华南医院,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中医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健全中医专科护士人才发展体系,促进中医护理学科发展,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
一、出台背景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医疗条例》),深圳市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9月7日制定发布了《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深圳市中医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中...
深卫健规〔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一、出台背景 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医师队伍同质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我国于2013年起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全国范围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
一、出台背景 2010 年,深圳市制定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迄今已实施 13 年。《条例》是我国实施新医改后,当时在副省级城市中出台的第一部中医药法规。《条例》率先在全国增设了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分...
深卫健规〔202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促进、规范和指导深圳市中医馆的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深圳市中医馆设置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12月13日 深圳市中医馆设置标准 中医馆是指在...
一、出台背景 在医疗健康领域,随着电子信息系统及相关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量健康数据通过电子化形式采集、存储,巨大的潜在价值及获取的便利性等因素使得卫生健康数据在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二次使用方面成为热点,卫生健康数据成为国家重要的...
深卫健规〔202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卫生健康数据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健康数据有序流动和开放共享,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卫生健康数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
一、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续期的通知》(深府规〔2...
一、出台背景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医疗护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士专科化可在患者的专业化照护过程中发挥更好作用,培养高素质的专科护士是护理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专科护士相关的培训工作开展已经有近20年,但由于培训学员的准入...
深卫健规〔2023〕1号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区医保分局,委属各医院,深大总医院、深大华南医院,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健全专科护士人才发展体系,促进护理学科发展,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制定了《深...
粤卫〔202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军队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号)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省)...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办人口发〔2021〕2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业病防治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广东省公共...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职业卫生技术质量控制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加强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粤卫办妇幼函〔2021〕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妇幼保健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我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粤卫妇幼函〔2021〕25号)精神,加...
粤卫规〔202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中医药局: 根据国家2021年修订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我委联合省中医药局对《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管理办法》(粤卫规〔2019〕14号)进行修订,...
粤卫疾控函〔2021〕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省属中小学: 为持续巩固我省消除碘缺乏病成效,提高全民科学补碘素养,维持碘营养适宜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
粤卫疾控函〔2021〕169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农办,市爱卫办: 为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筑牢基层公共卫生防护网、隔离墙,为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提供有力网底支撑,根据《中华人...
粤卫规〔202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的家庭,以下简称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原有...
粤卫规〔202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粤卫〔2016〕104号,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2016年印发以来,为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计划生育日常服...
粤卫疾控函〔2020〕239号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为科学做好诺如病毒感染预防工作,我委组织专家分别编写...
粤卫规〔2020〕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为切实做好我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现我省范围内无偿献血者“用血服务不用跑”,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
粤卫规〔2020〕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药品交易中心,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和预防接种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广...
粤卫基层函〔2020〕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卫规〔2020〕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卫生监督所,省医疗美容质量控制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规范我省医疗美容服务,进一步促进我省医疗美容事业的规范、安全、健康发展,保障就医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粤卫规〔20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6日 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
粤卫基层函〔2020〕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
粤府〔2019〕1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广东行动,根...
粤医改〔2020〕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广东省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粤卫规〔2019〕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推进临床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医疗质量同质化和持续改进,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
粤卫规〔2019〕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为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
粤卫规〔2019〕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
粤卫规〔2019〕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病诊断医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素养,规范职业病诊断行为,保障职业病诊断医师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卫规〔2019〕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卫〔2019〕6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的通知 粤府办〔2019〕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健康深圳建设、实现病有良医突破、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全市卫生健康资源的配置,加快提高医疗机构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优质医疗...
深卫健发〔2023〕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深府〔2022〕34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医疗机构“...
深圳人社局再次官宣:严格执行育儿假! 2023年3月8日,深圳人社官方微信发布了一则消息《有法可依,细则已出!育儿假、护理假这样休》,文中明确了深圳将严格执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生条例》)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进一...
2022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立足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传承创新发展的目标,坚持中...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十一号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市民的合法权益,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市民的合法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制定了《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
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聚焦于实现病有良医,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决策部...
政策解读: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办法》 背景依据: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300]号)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规范我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依法行政,原市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专题 为规范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广东省“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要求,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300]号)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规范我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依法行政,原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8...
为规范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广东省“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要求,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
2022年3月15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并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更加...
深卫健规〔2022〕4号 各有关单位: 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原市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办法》(深卫计规〔2018〕3号)已经不适应我市新时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